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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废旧电池的分类回收利用

2021-10-21   点击量:215

(1)废电池的环境管理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回收单位对废原电池的回收必须谨慎进行。目前,假如在技术和经济条件下不能有效回收,就不鼓励集中收集符合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旧电池。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原电池(干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的要求,可以丢弃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近年来,环保部门通过公益项目对废旧电池的污染特点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废电池在处理生活垃圾时,会新增处理难度或新增额外的环境风险(如焚烧引起的锌尘煤灰富集新增了粉煤灰的处理难度)。因此,我们认为废旧原电池的回收利用对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我们正在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废旧原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及时推进废旧原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同时,根据现有的科研成果和电池行业的发展趋势,本组织正在修订《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废电池的环境管理


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电池回收重点是镉镍电池、氢氧化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旧电池、氧化银电池等废旧按钮重要电池(汞含量高)。


有关铅酸电池,经国务院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其他部门发表意见促进铅酸电池的标准化发展和再生铅行业于2013年(以下简称意见)。在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体系,实现铅酸蓄电池的标准化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回收。到2015年,废铅酸电池综合回收率达到90%以上,铅回收率达到50%以上,推动形成全国铅资源回收体系。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废旧铅酸电池个体商贩回收,鼓励生产公司通过零售网点组织废旧铅酸电池回收,支持生产公司、销售公司、专业回收公司和引导回收公司共同构建回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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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大特种电池工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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